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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之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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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短篇] 【幻想系】蘑菇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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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之所以恐惧,不是因为没有强韧的心灵,而是因为找到了弱小的借口。
  他总是这样,爱说一些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完全没有意义的话。
  说这句话时,豆角和我正在参观食人父女位于蘑菇南街的食物储藏库。一串串血淋淋的肢体被粗大的钩子洞穿了脚踝,倒掉在仓库高耸的屋檐上,乍看上去好像屠宰场里的猪肉。当然,我没有去过屠宰场,更没有想过如此残忍地对待猪,一切都是听豆角说的。
  “睁眼啊!”他用手指狠狠地掐住我的手背:“难得来一趟,你为什么要闭上眼睛?”
  我深深吸了口气,强忍住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吐槽。
  诸君,我再次强调一次,请一定注意关键词:食,意为吃,人,意为一种高等灵长类生物。
  相信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都理解我在此时闭上双眼的原因。
  但是。
  “睁眼啊,你看看这些人都还活着呢,真好玩!”手背又传来一阵刺痛,豆角的手指很纤细,看上去没什么力气,但总是能准确找到我肉体最薄弱的部分。
  这绝对是一种阴险的天赋。
  我再次深深吸了口气,努力屏蔽掉耳边传来的生动描述,什么嘴唇的寒毛还在动哎,竟然还在呼吸哎之类的。
  拜托,如此粗神经的人,为什么具有猫一样敏锐的洞察力?
  旁边响起另一个粗豪的声音,那是在蘑菇南街卖肉的查克大叔,一副颇具欺骗性的平凡长相,总带着一副可笑的熊耳耳套,不仅卖肉不讲价,还经常欺负那些欺负他女儿的孩子,我从小就对他恨之入骨,不过现在想想,那更可能是一种发源于人类本能的,对危险异类的敌意。
  “当然活着,我们是食人族,不是食尸鬼,二者的差别就像是屠宰场和太平间一样,是完全不能等同的。”
  典型的收藏家似的傲慢,而且这个比喻,你到底想说明什么?
  想起一只蟑螂似的,查克大叔又厌恶地加了一句:“你们可以去本杰明那里参观一下,太没有品味了,我很怀疑他根本没有学过食品营养学,和他相比,我拥有的全是精挑细选的杰作。”
  喂喂,哪里有这样的食品营养学啊?再说本杰明明明是一个大夫嘛!
  我记得很清楚,本杰明大夫住在蘑菇南街,却是蘑菇北街诊所的主治医师,他的口碑很好,尤其是对待那些重病难愈的患者,竟然亲自掏钱为他们买补品,说要让他们的身体“充满能量”。蘑菇北街的众多家属感动的一塌糊涂,总是推荐亲朋好友把病号往他那里送。
  诸君,现在我有些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高尚。
  “哦,是这样吗?”豆角丝毫没有体会到查克大叔对本杰明大夫的反感,我忙拉了拉他的手,生怕他又说出什么威胁到我们小命的话。
  他不愧是豆角,没有辜负我和他交往多年后积累的担忧:“可是本杰明大夫的风评很好呢!”
  “本杰明?他只是比较会装而已,真是个阴险的老东西!我晚上就把刚才那具尸体卖给他,哼哼,他也只配吃我们吃剩的东西!”
  想起刚才从天而降的尸体,我顿时一阵心悸,那堆血肉模糊的肉块真的是本杰明大夫晚餐吗?
  我现在深深,深深地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在街上说出那句话,让豆角抓到了把柄,后面发生的一切,都是由那句大言不惭地自夸引来的。
  诸君,现在请容我调整一下叙述的节奏,简单回忆一下那十分钟之前发生事。
  就在十分钟前,我和豆角正在街上溜达,这是不良少年们每日必做的功课。我们都是蘑菇南街的孤儿,大三岁的我自然是无可争议的老大,就连豆角这个名字都是我为他起的,我至今还记得当年的那一幕。
  “喂,小不点,你也是孤儿吗?”
  点头。
  “那我做你的老大好了,以后就跟着我混,必须听我的话,有好吃的时先让我吃,有好玩的时先让我玩,有人追时先让我跑,明白了吗?”
  点头。
  “啊,既然你没有名字,那老大我就特别优惠为你起一个,看你这么小,叫豆子怎么样?”
  摇头。
  “那,叫豆腐?”
  摇头
  “你还真挑剔啊,我就特别赏赐你一个字,叫豆腐脑好啦!”
  ……
  “好痛啊!你竟敢咬老大的手!你属狗的啊,快松开……!好啦,我重新起一个,我保证!”
  指着查克大叔肉店墙上的羊肉广告(纯种野山羊,肉质鲜美有劲道!),我用哄小孩的甜蜜声音说:“你看,那个羊头上尖尖的东西很帅吧,我就用那个命名你好不好?”
  眼睛里闪着莫名其妙的光,这算什么,感动吗?
  “那,从此以后,你的名字就是——豆角!”
  豆角的大名就这样被我擅自定下来了,等到他知道自己是一种经常和猪肉一起炖的绿色植物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于是这小子老是无视我当年的取名之恩,一抓住机会就刺激我这老大的自尊,连我逛街时信口胡吹的牛皮都不放过。
  “咦,可可你说自己是蘑菇南街上最勇敢的人?”
  我像一个傻瓜似的大笑着回应:“不是可可,是老大!当然,你老大我可是从小打到大的,蘑菇南街里没人是我的对手!”
  “不对哦可可,你还打不过食人族和食尸鬼,还有好多好多其他种族的你都不是对手哦!”
  “胡说!那些无聊的街头传说你还真相信啊,要不你找他们出来和我比划比划!再说一次,不是可可,是老大!”
  豆角不屑地哼了一声,经过查克大叔的肉铺时,便不由分说地就把我拉了进去。
  “查克大叔啊,我和可可想参观一下你的仓库,听说里面有不少有意思的东西哦!”
  查克大叔先是疑惑地扫了我一眼,随即就被豆角句末的马屁拍晕了。
  “当然可以,哈哈哈,我的仓库里可都是杰作啊!”
  于是。
  推开肉铺地下室厚重的大门,我们来到了这里。
  “平时都有人打理的,不过今天那家伙休息,所以就由我带你们参观一下。”
  查克大叔用手在墙上摸索了一阵,原本漆黑一片的地下室突然透出了橘黄色的灯光,我还没来得及查看灯光的位置,就与了一具倒吊的人体做了亲密接触。
  啊啊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双手抱住脑袋,从眼缝里看到的还是一排排散发着古怪腥味的人体,这是做梦吗?这就是做梦吧!
  豆角的手还拉着我的衣袖,那股义无反顾的力道没有丝毫犹豫和恐惧,我睁开眼睛,反手握住他的手腕,用力拉到身边。
  “豆角,你难道不还怕吗?”
  “人之所以恐惧,不是因为缺少强韧的心灵,而是因为找到了弱小的借口。”
  豆角给出那句听起来非常臭屁的话作为答案,什么“找到弱小的借口”?这都是什么意思?
  露出淡淡的微笑,他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早知道你是笨蛋了!
  “所以,我为什么要怕呢?”
  “可他们都是人啊,都是活生生的人啊!”我用手指着面前那个被我撞得来回摇晃的躯体,查克大叔正在一旁嘿咻嘿咻地调整锁链的转盘,将那个人重新拉到了屋檐的高度。
  “可可,他们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怕呢?”豆角的食指又黏在了脸颊上,那是他发表鄙视我的言论时必做的动作。
  “这个,这个,他们是人啊!”我向来笨嘴拙舌,老是被豆角嘲笑说迟钝,此刻只能重复着之前的话。
  豆角歪歪头:“可可的逻辑很奇怪啊,其实我懂你的意思,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所以他们要被吃掉的时候,我们也会害怕自己被吃掉。可可恐惧的不是他人要被吃掉的现实,而是自己要被吃掉的推断,但这里的疑问是,他人要被吃掉能否推出我们也要被吃掉?软弱的人类往往无视这一点疑问而直接选择恐惧。其实,可可看到的景象已经说明疑问的答案啦!可可懂了吗?”
  诸君,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伟大的字可以回答一切疑问,此时我就将它们说了出来。
  “不懂。”
  查克大叔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手中卷动的铰链一下子滑了下来,发出尖锐的鸣叫,我面前的那个人随即从仓库的屋檐上直直地砸向地面,沉闷的撞击声中似乎夹着一声微弱的呻吟。
  那场面,就像是一个从高层阳台上坠落的西红柿。
  我惊叫了一声,连忙跳到一边,下意识地扭头看了豆角一眼,却发现他连眼皮都没动一下,脸上还是挂着那副貌似天真,实则阴险的表情。
  查克大叔懊恼地嘟囔着:“啧啧啧!本来准备今天晚上处理的,真是可惜……”拍了一下厚实的手掌,他又把头转向我:“可可小子,你可真不是一般的笨啊,和我家米丫头有一比!你看我们仓库里有这么多人,谁还会有闲工夫去吃你啊?光现在这些就足够我们吃上一年了!这不,今天刚想处理这个家伙,都已经吊下来了还被你给撞上了。”
  原来那个人他和米米今天的晚餐啊……我心里突然涌出一股难言的抵触,米米是查克大叔收养的女孩,和我同龄,表面上是一个文静地小丫头,我们从小玩到大,感情嘛,由于我喜欢欺负她,所以也说不上好,不过她也老是向查克大叔告我的状就是了。
  顺便一提,米米也和我一样,经常被人骂做笨蛋,不过她不像我那样会大声反驳,往往是低着头一声不吭。
  想起那个经常泪眼婆娑眼泪婆娑,哇哇大哭着从我身边跑开的背影,我竟然愣愣地走神了,直到豆角拉我的手才回过神来。
  挠着下巴,查克大叔自言自语着:“不过浪费了也挺可惜的,这种已经死了的食物就卖给那个老东西吧!”说着就弯腰拽住尸体的腿,把他拖向仓库的后方,留下一道血红的痕迹。
  那就是死神的足迹吧!我害怕地闭上了眼睛。为什么现在会闭呢,之前的血腥,死亡,彷佛都不如这道鲜艳的痕迹沉重,豆角拉了拉我的衣角,我却没有搭理他。
  于是,手背上立刻传来一阵刁钻得刺痛,就是介于那种你想叫而又不好意思叫出声的程度。
  诸君,这就是一切仓库之旅的序幕,看似滑稽,但句句属实,于是我很自然地深陷于疑惑的漩涡中,直到现在也无法自拔。
  现在,时间又回到了正轨。闭上眼睛的我,正和豆角继续参观着食人父女的仓库。
  突然。
  “查克叔叔,这个家伙身上怎么会戴着装饰品?”
  口气是如此平常,简直就像在问一串项链或耳环,因此我彻底落入了他的圈套,竟然按捺不住好奇心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被铁链围住腰部吊起的怪物,中等身材,皮肤有些不健康的苍白,但最重要的是,他原本生长五官的头部,却长着一个硕大的猪头。
  猪鼻子,猪耳朵,猪嘴!正常猪头上的部件一样都不缺,但他却有一个正常的身体,四肢,手脚都像人类一样,下身草草穿着一条肉店的工作服,要不是那微微起伏的胸膛,我真的以为他已经死了。
  在昏暗的仓库中,这具白花花的躯体是如此特异的存在,和周围那些被洞穿脚踝倒掉起来的人类相比,简直像是在讽刺什么。
  而且豆角啊,猪头是装饰品吗?这分明是惨无人道的虐待啊!
  “他是个极度麻烦的家伙,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你们最好不要吵醒他。”一边说着,查克大叔自己却摇起连接铁链的金属转盘,缓缓降下那个怪物,“不过这也是杰作之一,你们看看他的脖子。”
  怀着一股可怕的好奇心,我跟在豆角的身后凑了上去,只看了一眼便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那个人的脖子上缠着密密麻麻的铁丝,好像线一样在牢牢扣在肉里,将他的身体和猪头紧紧连在了一起。
  “好漂亮啊,难道是查克大叔您缝合的?”豆角的眼里恨不得冒出七彩的星星,他赞叹地张着嘴,手中不断比划着诡异的姿势。
  “是本杰明那个家伙干的,虽然不想承认,但确实了不起!”查克大叔郁闷得叹了口气,“仅仅在这个方面,我的确不如他。”
  打住打住!一个挂满活死人的仓库里,一个套着猪头的诡异身躯,诸君,正常人现在只能做一件事!
  ……
  “呀呀,他总算是吐了,我还以为会更早一点,在那个人掉下来的时候呢!”豆角一脸了然的神情,不,那里面竟还夹杂着些许期待!
  一旁的查克大叔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唉,也难为这个孩子了,迟钝到这种地步,我一直怀疑,他真的是人类吗?”
  我痛苦地倒在地板上,双目含泪,鼻水四溢,吐的稀里哗啦,义无反顾,豆角和查克大叔却无视我的惨状,兴奋地讨论起我是不是人类的问题。
  “嗯,可可是真正的人类哦,蘑菇南街里非常稀有的品种,你闻闻就知道了。”
  这是什么话,闻闻就知道了?
  “哈哈,我也是人类的变种啊,只有米米才能闻出来吧,说起来那个死丫头跑到哪里去了?米丫头?米丫头?”
  查克大叔转动粗大的脖子四下环顾,发出震耳欲聋的“嚎叫”,配上他头上戴的熊耳耳套,就像是一头四处觅食的狗熊。
  没有任何回应,仓库中降下一片难得的沉默。
  我的心理突然涌出一股莫名其妙的释怀,果然,米米还是正常人,和她那个嗜血变态的老爸不一样。虽然我小时候经常欺负这个留着平顺短发,老是害羞得说不出一句话的女孩,但心里面却真的不希望她也是她爸爸那样的罪犯。
  但查克大叔明明说了,那具尸体本来是“他们”的晚餐。
  至于他们是指谁,我心里清楚得很,只是不愿承认而已。
  不懂啊不懂!
  一阵剧烈的头疼瞬间胀满脑海,神经都要被撕碎了,撕碎了!
  这种定会让一般人翻身倒地,口吐白沫的痛楚,却只是让我闭上眼睛,抱着头蹲了下来。简单地说,我的身体早已经习惯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了,因为从小到大,我几乎每天都要忍受它,而它一旦发作,我的性格就会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和之前完全两样。
  于是胆小的可可,就这样变成了不良少年可可,据本杰明那个老头管这叫做精神分裂,哈哈,好像超人一样,你们不觉的很帅吗?这果然就是所谓的精神分裂吧?帅帅的精神分裂!
  不过豆角并不这样想。他说我的症状非常特殊,只是性格上的转变异常强烈,思维和回忆仍然保持着之前的状态。
  这是什么意思啊,不懂啊不懂!
  不过算了,不良少年懂那么干嘛?
  豆角拉起我的手,似乎想安慰我,我向他微笑着点点头,睁开了眼睛。
  回忆一下,刚才那个我在想什么呢?——对啊,这一切已经是严重的犯罪了,我为什么现在才想到?要赶快报警,要赶快逃出这里!
  我支起身子,抬头看了看豆角,想通过多年相处培养出的默契眼神传递这一信息。
  你快出去报警,我来拖住这家伙,快!
  身体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豆角一跑,我就冲上去抱住那个老东西,好歹我也是在蘑菇南街街头的斗殴中成长起来的,对自己的拳脚有相当的自信。
  “可可,你为什么想让我跑出去报警,却自己冲上去抱住查克大叔啊?”豆角歪歪头,细长的食指搭在面颊上,摆出一副疑惑的样子,“查克大叔还说要留我们一起吃晚饭呢!”
  靠!我习惯性地吐出一句脏话,豆角永远不会配合我的行动,我早该料到了。
  “快走啊!”我猛地跳了起来,腿部肌肉积压的力量在一瞬间爆发出来,化作巨大的冲力驱动身体向查克大叔撞了过去,张开两只手臂做好抱紧他的准备,只要能够困住他,豆角就可以——
  嘭的一声,只感觉胸部好像撞上了一堵包裹着棉花的钢壁,被我撞到的查克大叔却纹丝不动,脸上泛起了一丝可恶的笑容,小时候他就是这样一边笑着一边用刀背猛敲我的头,眼睛红红的米米就藏在他身后,边抹眼泪边偷看我挨打的模样。
  儿时的记忆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我紧紧抱住他的水桶腰,叫嚷着让站在一旁的豆角赶紧逃走。豆角却无视我的牺牲,环起双手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接着,查克大叔那看似松软的啤酒肚竟然深深凹进了身体,随即又像弹簧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刚刚紧贴住他的我顿时被一个巨大的力量挤飞,一下子撞上了那个吊在房梁上的猪头人,哗啦哗啦的铁索碰撞声好像在为我窝囊的模样喝彩。
  坐倒在地上,各个酸痛的关节死命抱怨着主人的无能,啊啊,我知道我打不过他,只是不知道查克大叔的肚子什么时候变成如此恐怖的凶器了……
  不懂啊不懂!不过算了,看来这次真的要死了,虽然之前街头争地盘时里受过更严重的伤,但这次的对手可不是蘑菇北街那些游手好闲的废物。
  “糟了!那家伙醒了!”查克大叔突然脸色一沉,刚刚击退我时的戏谑从容瞬间消失了,他从裤腰中飞快拔出那把血迹斑斑的杀猪刀,在空气中嗖嗖地虚劈了两下。
  终于要对我们出手了吗?
  原本悠闲的豆角也放下了环在胸前的双手,脸上却露出一丝兴奋的表情:“噢噢,好强大的杀气哦!不过大叔也很厉害嘿嘿。”
  利器?我扭头看了看周围,没有利器啊?有的话我早就用了。
  不知为何,我的后背突然升起一股森森的寒气,一股湿润的热气突然擦过我的脸颊,呃,好臭啊,简直就像查克大叔嘴里那能熏死苍蝇的口气。
  一只手,毫无征兆地搭在我的肩上。
  “晓得法律吧,兄弟。”身后响起一个充满磁性的男低音,掺杂着奇怪的异域口音和一股浓郁的臭气,肩膀上突然传来一股巨大的压力,竟让我一动也不能动。
  “说句话吧,兄弟。”那个声音更近了,好像就在我的耳边,后背的寒气简直要渗透到骨髓里面了,我的牙齿不受控制地上下碰撞,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
  一只猪脸终于从我的肩膀上方凑了过来,我甚至能清楚的看到他脸上金黄色的毫毛。
  “朝九晚五啊兄弟,我努力干到肉店关门,通过劳动获得休息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啊兄弟。人为什么会制定法律呢?就是因为要维持秩序,为什么要维持秩序呢?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秩序破坏者啊兄弟!没有人能够容忍你啊兄弟!”
  热烘烘的臭气舔舐着我的耳朵,那张可笑的猪脸散发出可怕的压迫感,像细密的针一样狠狠刺着我的皮肤,一切的一切都构成了我晕厥的最佳理由,是啊,只要两眼一闭,什么猪头人,食人族都与我无关了。
  然后我就会被查克大叔洞穿脚踝吊起来,在适当的时候肢解成肉块摆上货架,以明摆着宰人的价格卖给南街的大妈大婶吧!
  脑子里好像有一团火焰在燃烧,我的思维被彻底烧焦了,这里是蘑菇南街吗?这个以和平和宁静著称的街道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多怪物?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怀疑过查克大叔和米米,更没有想到本杰明医生背后的身份,如果说这里最奇怪的人,那就是我啊,一个游荡于街头,惹是生非的小混混。
  只是和豆角吹了一句牛,结果就被他拉到了这里,面对这一切颠覆日常的画面,查克大叔和米米是食人族,本杰明医生是食尸鬼,接着又冒出来一个会说人话的猪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懂啊不懂!
  不过算了,不良少年懂那么多干嘛?而且这个猪头人竟敢小瞧我,没人能够容忍我?自打七岁起,老子便在蘑菇南街上横行霸道,又有谁敢动我?
  混蛋啊混蛋!太复杂的事情我想不清楚,但如果谁敢小瞧我,我就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就这么简单!
  于是我开口了,硬邦邦地充满了讽刺的口气:“你现在这副样子,还算是人吗?”
  在一旁看戏的豆角的两眼一亮,查克大叔却皱了皱眉头:“少说两句吧可可,你什么都不知道!”
  “去你的,以为这样就能吓住我吗?”相信我的脸色此时一定非常精彩,哈哈,反正我打不过你,但我也不会怕你!“你,还有你!”我指着查克大叔,却没有注意此时身体竟然能够动弹了,“你这个样子,也算是人类吗?你这个凶手,食人魔!来啊,来吃我啊!老子什么都不怕!”
  “冷静一点,兄弟。“那只手又一次加重了力道,但我不屑地挥了挥手,把他按在我肩膀上的手和蹄子打掉了。
  “去你的,谁和你是兄弟,你这个怪物!”
  听到这句,猪头好像被闪电击中一般,愣了几秒后,脸上布满了黯然之色,圆滚滚的猪眼睛里竟涌出了一层朦胧的晶莹?浑身上下那逼人的气势在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两只缠着猪蹄的手抱住了后脑勺,简直像一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子。
  随即我的脸便被查克大叔狠狠抽了一下,那只大手真是充满了力量啊,火辣辣的像是被烧红的刀子割过一般。
  我吐出嘴角泛出的血腥口水,抬起头倔强地瞪着这个戴着熊耳耳套的彪形大汉:“怎么,我说错了什么吗?那个猪头明明就是个怪物!”
  猪头人缩了缩身子,缠在身上的铁链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我扭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可可,你为什么说他不是人呢?”一直保持沉默的豆角突兀地开口了,我转开视线,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那还用说吗,看看他的脸就知道了!”
  豆角扑哧一声笑了:“那你说,什么是人的脸?按照你的逻辑,没有人的头就不算是人了,但人类之中还有被砍掉头的,被毁掉容貌的,没有眼睛的,没有耳朵的,没有这一切的人存在,他们难道也不算是人吗?”
  “这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我被这一串突如其来的话弄晕了,只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搞错了,自己却说不清楚。
  豆角笑得更欢了,那张脸为何让人有一种暴打它的欲望?
  “还有没有胳膊和腿的人呢,世界上这么多残疾人,他们都不算是人吗?”
  我终于明白了,豆角是在诡辩,难道他和这些怪物是一伙的?
  “我说不过你,但他根本不是人,绝对不是,我不承认!他和查克大叔都是怪物,豆角,你到底向谁说话啊?”
  豆角上前一步,在我面前蹲了下来,头习惯性地歪在一边,食指孩子气地点着脸颊。
  “可可你之所以说不过我,是因为没有搞清楚问题的关键哦,可可你自己清楚吗?人凭什么成为人?是因为一张脸,一个身体,骨架,四肢,皮肤,血液还有其他组成吗?是不是少了它们人就不是人了?一个人如果被砍断头颅,他还是不是人呢?”
  “但但但那样的人根本不可能活下来啊!”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更糊涂了,也许是我眼中的迷茫太明显了,豆角和查克大叔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咳咳,我现在更加怀疑他是不是人了,到底搞没搞清楚情况啊?这里是蘑菇南街啊,难道他不认识本杰明那个老东西吗?”这话是查克大叔对豆角说的,喂喂,当事人就在这里哦。
  “所以说是稀有品种嘛!要是别的‘人’还能在蘑菇南街活到现在吗?”豆角的口气里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自豪,就像一个向朋友炫耀玩具的小孩子。
  “哦哦,我有些明白你刚才说的那句话了,‘人之所以恐惧,不是因为缺少强韧的心灵,而是因为找到了弱小的借口’,而这个连借口都找不到的笨蛋,可能从来就没有怕过什么吧,还真是少见的品种呢!”查克大叔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又从上到下扫了我一眼,“可可小子啊,你可真是一个幸运的人类!”
  自始至终缩在一边的那个猪头人却突然“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两只猪眼睛好像燃烧的火炬,死死地盯着我。
  “兄弟!回答我,你真的是人吗?”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问题下了一跳,愣了几秒才回答:“当,当然!”
  “唉!”查克大叔仿佛预料到什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豆角则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们,两眼闪出期待的光芒。
  “查克先生,契约解除了,我为你们工作了一百三十五天零六个小时三十四分钟,虽然不足以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但现在我必须要履行自己骑士的义务,将这个少年从黑暗的巢穴中带走!”
  ……啥啥啥?
  “卢旺达骑士,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查克大叔走上前,友善地拍了拍猪头人的肩膀。“作为一个骑士,你的责任感我和本杰明都非常佩服,再说那件事也是误会。”
  被称为卢旺达骑士的猪头人坚决地摇了摇头:“查克先生,我只知道当时我收到了米米小姐的来信,声称在这个名为蘑菇南街的地方生存着危害人类的食尸鬼,她以委托身为骑士的我前去讨伐,解救在那里受苦的人们,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我输给了本杰明先生,还被砍去了头颅,但承蒙你们的慈悲,我又一次活了过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要放弃自己的使命!也许我打不过本杰明先生,但是我还有另一个使命,就是解救在这里受苦的人!”说完,猪头人伸出右手,一使劲便拉断了腰间用精钢打造的铁链,清脆的断裂声里透着无比坚定的意志。
  喂喂,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猪头人为什么要反叛查克大叔啊?
  豆角和我一同把头转向查克大叔,等待着他的解释,猪头人则握着那段断裂的铁链,原本冷冽的金属上竟闪出了晶莹的白光。
  查克大叔撇了撇嘴,一只大手摩挲着毛茸茸的下巴:“都是米丫头的恶作剧啦,她看我平时老是和本杰明那个老东西做对,就写信请这位卢旺达骑士干掉那个老东西,啊,别看他现在长了个猪头,以前可是著名的魔物猎人哦。我知道后狠狠教训了那个胆大包天的丫头,又怕本杰明一个人应付不来,匆忙赶过去后,却发现卢旺达骑士的头已经被本杰明砍掉了……我和本杰明商量了一下,觉得他也算是受害者,按蘑菇南街的规矩应当补偿一下,不过要想治好他需要新鲜的肉体,本杰明那老东西无耻地逼我出材料,明明是他动的手嘛!我寻思人肉太贵了,给他实在浪费,就从屠宰场拖了一条猪过去……后面就是这样喽,卢旺达骑士非得偿还这份恩情,我就让他在肉铺打打杂,平时挺老实的,就是有些死脑筋,要知道人类在蘑菇南街只是食物啦,当然偶尔也会有可可小子这样特别的食物……”
  听着查克老爹的话,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威风凛凛的猪头人,他是人?真的是人?
  卢旺达骑士手持加持奇妙力量的铁链,上前一步将我护在身后:“查克先生,您能否允许我现在带走他?我真的不希望和您战斗,所以——”
  瞥了一眼豆角,查克大叔无奈地叹了口气:“说真的,我倒是不介意,但如果就这样让你带走他,蘑菇南街恐怕要被愤怒的某人拆掉了。”
  自打卢旺达骑士说要带走我的那一刻,豆角脸上的笑容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面无表情地拉起我的手,用纤细的指头紧紧握住,我差点痛的叫出声来。
  “所以,交涉失败了吗?”卢旺达骑士叹了口气,“那么,恕我失礼了!”
  一道白光闪电般向查克大叔袭去,我只能从卢旺达骑士的手上看到铁链的末梢,而铁链的主体则直奔查克大叔握着杀猪刀的右手,在卢旺达骑士力量的催动下,它已经化为了一道虚影,肉眼根本无法跟上。
  当当当。三声剧烈的撞击激射出纷飞的火星,我只能隐约看到查克大叔用杀猪刀在空中挥舞,发出撕裂空气的嗖嗖声,凭借声音判断,卢旺达骑士在刚才的瞬间至少攻击了三次?
  “你比以前更强了!现在本杰明恐怕砍不掉你的头了。”查克大叔将刀横在胸前,手背上裂开一道触目惊心的口子,鲜红的血顺着手背流到了杀猪刀上,又自那寒光闪闪的刀刃上滴落。
  卢旺达骑士没有回答,只是将铁链重新收回到手中紧紧握住,白光顺着握住的部分向铁链的全身扩散,看来每次攻击都需要从手中补充那种白色的能量。
  “吊了我这么长时间,它的已经充满了圣力。”说着,卢旺达骑士又松开了手中的链条,再一次以恐怖的速度飞向查克大叔,“让我看看传说中一刀砍断龙头的查克,又有什么本事吧!”
  “一招决胜负,我喜欢!”查克大叔大吼着举起杀猪刀,向袭来的锁链狠狠劈了下来,只听一声震耳欲聋的爆裂声,豆角非常及时地松开了他的手,让巨大的气浪将我狠狠掀翻在地上。
  又是一阵熟悉的头痛,我知道不良少年可可要重新转化为胆小鬼可可了,其实很简单,一旦挨揍,无良少年可可八成会缩回体内,只不过蘑菇南街里一直没有人真正揍过我就是了。
  诸君,这并不是逃避,而是生物进化的成果,人之所以超出其他动物许多,也正是因为他们能够识别各种危险,从而放弃无谓的抵抗,两眼一闭直接等死。
  仓库里浓烟弥漫,话说一有战斗就必须要浓烟弥漫吗,还是查克大叔偷懒好久没有清理仓库了?
  我揉了揉眼睛,正想爬起来看结果,仓库的门被撞开了,发出不亚于刚才的巨大响声。
  “吵死了啦!我正上厕所呢,能不能安静一点!”
  门口传来一个充满爆发力的声音,接着是一阵如同鼓点般刚劲的细碎脚步,一个黄色的身影像箭矢一般冲了过来,已经躺倒在地的我只感受到一阵凛冽的风压,要有一个一瞬即逝的古怪触觉。
  毛茸茸的,像是……
  “呀!这个色魔竟敢偷看我的裙底!”那个声音好像刚刚发现死猪一般的我,但我真的什么也没看到啊!
  费力地抬起头,正好迎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咦,那是米米吗?为什么长着一副黄色的猫耳朵?上面还夹杂着淡淡的黑色和金色绒毛,好像街上那只凶得要死的流浪花猫米喵。
  原本透着神秘翡翠色的大眼睛,此时竟被一道细黑的瞳孔分成了两半,仿佛在向外激射着愤怒的火星,那平顺齐耳的黑发什么时候染成了黄色?桀骜不驯的发梢高高翘起,让人联想到沙漠中一种常见的植物。那一张平时紧闭上的小嘴中却在此刻微微张开,里面不时泛出危险的反光,好像藏着什么尖锐的凶器。
  手边传来一阵毛茸茸的触感,好熟悉啊,我好奇地握住它,竟然还在扭动?真像是猫尾巴……
  米米脸一下了红了,头上猫耳朵危险地抽动了两下,那是真的吗?竟然是真的吗?
  我发誓那一刻我真没有别的想法,但胸口却迎来一记重踏,呃,那鼓点般强劲的力道,我终于切身感受到了。
  “色魔色魔色魔!大哥我的裙底是给你能看的吗?我的尾巴是你能摸的吗?”米米穿着一身合体的运动长套装,勾勒出丝毫没有看头的身材,只是裤子后面冒出一条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尾巴,毛色和她的猫耳朵相仿,
  喂喂,我什么时候看过你的裙底啊?再说你哪里穿裙子了?
  但是诸君啊,女人是没有理智的,尤其是那些一点不像女人的女人。
  发狂似的踩着我,“你昨天竟然喂我吃加了芥末辣椒粉的咸鱼,这笔账我还没和你算呢!去死吧去死吧哈哈哈哈!“
  我什么时候喂过你了?
  不对!我突然想起昨天豆角拿了一条咸鱼,让我去喂那只凶凶的米喵,说是要帮我们俩和解……
  想起当时豆角那天真无邪的微笑,我差点感动得流下眼泪:你骗大哥之前,好歹也让我有一个心理准备啊!米喵死的时候一定充满了对我的怨恨吧,于是冤魂不散,今天终于缠上我了……话说长得还真像米米啊,可惜性格差太远了。
  “喂,我怎么感觉你在想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一只脚踏在我胸口不断扭动着,“你说,你到底在想什么!”
  毛茸茸的尾巴四摇来摇去,好像在勾引别人把它抓在手里。话说我和米喵的恩怨也是源于我老是抓它的尾巴,而它则毫不留情地反抓我的脸。
  一边的查克大叔和卢旺达骑士则保持着贴身肉搏的姿态,卢旺达其骑士两手握住锁链,挡住了查克大叔下劈的杀猪刀,两人的力量相差不远,于是这变成了一场意志力的抗衡。
  “查克先生……米米小姐来了……你不去看一眼吗……”锁链向查克大叔的方向移动了一点。
  “自她逼我带上这个耳套时……我就已经管不了她了……”杀猪刀将锁链顶了回去。
  “那个少年……要被米米小姐踩死了……”锁链重新占据了优势。
  “自她和那小子搅到一起……我就已经管不了她了……”杀猪刀又将优势拉了回来。
  不满地扭过头,酷似米米的米喵(?)冲着两人大吼一声:“安静一点,我在和这个家伙讲话呢!”
  嘭地一声,巨大的声波直接破坏了两人势均力敌的平衡,查克大叔和卢旺达骑士各自飞向两边,纷纷撞在仓库厚实的墙上。
  “啧!老爸你怎么这么没用啊!猪头卢也是,你终于鼓起勇气背叛我们了?”说着及其失礼的话,米喵一把揪住我的领子,把我从地上抓了起来。
  呃,呼吸开始困难了……
  “话说这家伙怎么在这里啊,老爸你快解释!”她用力摇着我的脖子,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眼前那条河真的好美丽啊……
  “啊哈哈,今天风和日丽……喂喂,米丫头你冷静一点!”查克大叔正挠着脑袋编瞎话呢,却看到米喵抬起手臂,一副要将我扔过来的架势,连忙挥手道:“是豆角带他来的,你老爹我也不好拒绝是吧……”
  隐隐约约地,我好像听到查克大叔管米喵叫米丫头?真是可笑,米米明明是人嘛——呃,食人族嘛!
  “哼!”听到豆角的大名,米喵似乎很不服气,后头瞪了一直在微笑的豆角一眼,可豆角那一脸轻飘飘的微笑丝毫没有变化,还冲向她挥了挥手,米喵的尾巴顿时竖了起来。
  啊啊啊,诸君,我彷佛听到了颈椎痛苦的呻吟……还有河对岸那亲切的呼唤……
  “哼!你以为给他留下坏印象就可以拆散我们吗?真是卑鄙啊!不过你失算了,他永远是我的!”米喵抓着我的脖子的手臂上下挥舞着,连带着我跟做过山车似的,胃里泛起一阵阵恶心。
  “喂,猪头卢,你是想背叛我们吗?”米喵扭过头,冲着早已被人遗忘的卢旺达骑士说道:“但你不要忘了,这些吊在仓库里的人是谁抓来的!”
  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卢旺达骑士的身子立刻软了下去,但嘴里犹自强辩着:“我,我挑的都是恶贯满盈的罪人,他们死一百遍都绰绰有余啊!”
  啊?难道这仓库里所有吊着的人,都是卢旺达骑士抓来的?
  “哦呵呵,是——吗?希望猎魔人工会也会相信你这套说辞啊!用不用我送几个人过去让他们检查检查啊,是什么力量把这些人弄晕的?”米喵邪恶地笑了两声,露出了闪亮的小虎牙。
  卢旺达骑士手中的铁链一下子掉到了地上,上面的白光一闪即逝,又恢复成灰不溜秋的模样。
  “我,我……”
  “我个屁!”米喵小手一挥,尖锐的指甲划出一道闪光,将卢旺达骑士后面的话干脆地斩断了,“如果不想被你们工会的人追杀,就老老实实地听我的话!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用你的力量把这只人的记忆消除了。”
  瘫坐在地上的查克大叔叹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本来还想请可可吃个饭再消除记忆的……不过算了,反正晚餐的材料也坏了,今天只能做那难吃的野山羊肉了。”
  等等等等!这只人,莫非就是指我吗?
  还来不及分辨她话中的含义,我就感到一股大力将我向卢旺达骑士的方向扔了出去。
  “啊啊!”终于可以呼吸和惨叫了,我抓住机会吼了两声,却又被卢旺达骑士抓住了脖子。
  喂喂,你们这帮人眼里只有人的脖子吗?本来想如此吐槽的,但声音又一次堵在嗓子里了。
  一旁的米喵摇着尾巴补充道:“记住啊,一定要把仓库的记忆消除干净了,我在他脑海里一定是那个可爱的,害羞的,又有点笨笨的米米——喵!果然这样才是最萌的喵,他一定爱死我了喵喵!”米喵双手扶着脸颊左右扭动着身子,一只尾巴竟然弯成了心形。
  一直不声不响的豆角突然抓住了米喵那只心形的尾巴,一下子把它拉直了,米喵尖叫了一声,小脸涨得通红。她愤怒地扭过头,一手捂着屁股,另一只手竟向豆角挥去,长长的指甲眼看就要插入豆角的身体了。
  当的一声,查克大叔竟在千钧一发之际投出了自己的杀猪刀,撞开了米喵的手。
  “别胡闹了!可可一会就醒过来了,你赶紧回屋换上米米的衣服!”
  米喵的眼角顿时溢出了泪花,她狠狠跺了一下脚,竟将石头铺就的地面踩出一个深深的猫爪印:“连老爸你都偏袒他!原来我和可可好好的,谁叫他突然冒出来和我抢!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就是一个——”
  “米米!换衣服去!”查克大叔气得大吼一声,截断了米喵的话头。
  “呜呜呜呜!你们全都欺负我!”看到查克大叔一脸凶相,米喵的眼泪稀里哗啦的淌了下来,她捂着脸狂奔出仓库,一路上不断响起各种物品破碎的声音。
  咦咦咦?米米和米喵,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正当我被米喵的样子搅得一头雾水时,却见查克大叔走了过来,先是弯下腰向豆角道歉,却被豆角把住耳朵说了些什么,查克大叔一脸难色地回了几句,却被豆角摇着头回绝了。查克大叔放弃似的叹了口气,转头向我走来。
  “卢旺达骑士,一切都拜托了,只不过请不要消除干净,存在他的潜意识里就好了。”
  “不过那样的话,受到刺激后就会恢复啊!”卢旺达骑士反驳道。
  喂喂,你刚才的立场跑哪里去了?
  “因为王子说……”查克大叔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有种无可奈何的苦涩:“这样才有意思。”
  王子?王子是谁啊?
  “那就没办法了!”叹了口气,卢旺达骑士冰冷的大手按在了我的额头上。
  熟悉的嗓音,伴着熟悉的臭气传了过来:“兄弟,对不起了,我也是被迫的……”
  “你……不是要用法律……维护秩序吗……”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话。
  愣了一下,猪头泛起一丝苦笑(?),看着我的猪眼睛中竟然透出一丝怜悯(?):“……我想你到那个时候会明白,什么法律和秩序,全是说给弱者听的笑话!”
  “那……你为什么说给我听……”
  一道刺眼的白光突然侵入了我的视野,身体好像被泡在了温水中,只感到一阵暖洋洋的慵懒,耳边似乎传来一个模糊的声音……
  “因为在蘑菇南街里,只有你一个弱者啊……”
  终于,我如愿以偿地晕了过去。
  
  “大叔,你家怎么这么乱啊,好像被台风袭击过似的。”坐在火锅前,我用筷子指着屋子里破碎的碗碟,掀倒的衣柜,不知被什么东西砸出大坑的镜子……真是比强盗抢劫还凄惨的景象啊。
  “啊哈哈,刚才的确刮了一阵小风,小风。”查克大叔的手不包上了一圈绷带,他自己说是切肉时不小心伤到的,不过眼尖的豆角还是将他胳膊上细小的咬痕指给我看,那种伤痕我很熟悉,因为米喵也经常在我身上留下同样的痕迹。
  综合上述分析,就是查克大叔终于卖腻了羊肉,心血来潮想卖猫肉,于是和街头流浪猫的首领米喵大战了十八回合,最终不敌逃跑……这是我编给豆角听的,小家伙一脸津津有味的样子,不时发出轻轻的笑声。
  “大叔,谢谢你的招待啊,豆角特别喜欢吃你这里的羊肉,每天都怂恿我去偷呢!”我大笑着拍了拍豆角的后背,却看到大叔脸色怪异地盯着我,接着不自然地哈哈笑了几声:“那,那是在是太荣幸——不太好了,回头我给你们拿掉走吧,反正在蘑菇南街里也卖不出去。”
  咦,今天的大叔好奇怪啊,一说到偷东西,他平时一定会拿刀背狠狠敲我的头,今天怎么一脸便秘便的样子,眼神还老往天花板上瞟,难道真的便秘了?
  我将一块涮好的羊肉放在豆角的盘子里,假装不经意地问:“大叔,那个,米米在家吗?”
  大叔好像早就料到我会这样问了,叹了口气说:“这丫头今天有点不对劲,刚才和我狠狠吵了一架,现在把自己关在楼上,怎么说也不下来……真是太不像话了,咱们吃咱们的,不要管她!”
  “可是……”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刚想开口,豆角却拉住我的衣袖摇了摇头,似乎是想让我少说两句。
  的确,我寻思一下,也许大叔家出了什么事情,我们做外人的还是不要管了。
  “那……好吧,既然大叔这样说,我们就不去多管闲事。”
  嘴里说着,我又瞟了一眼正在默默吃羊肉的豆角,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有如此细腻的心思。
  咚咚咚!屋外传来一阵响亮的脚步声,不过听起来怎么像包含着深刻的怨念似的?接着屋子门被一脚踹开了,一个人影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
  我的嘴张得大大的,下巴差点没惊讶得掉下来,因为那个人影正是平时老躲在查克大叔身后,一脸害羞表情的米米!
  “你怎么——呜!”查克大叔刚想站起身来,米米却一脚踏到了他的命根上,查克大叔顿时口吐白沫,捂着下体倒在地上。
  那,那真是米米吗?她难道练了女子防身术?那不带丝毫犹豫的一击,在防身术考试里一定可以打满分。
  看都不看一眼在地上来回滚动的爸爸,米米把头转向我们,脸色看起来异常平静,只是两只眼睛里却好像燃烧着滔天的火焰!
  她毫不客气地坐在了查克大叔的椅子上,“啪”的一声将一副新的餐具狠狠拍在了桌子上,两眼死死盯着对面的豆角。
  豆角仍然面无表情嚼着羊肉,发出“吧唧吧唧”的响声,仿佛眼前是一团空气。
  “混蛋啊啊啊啊啊!”米米终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她一把打掉了豆角拿着的碟子,却发现豆角已及时将最后一片肉塞进了嘴里。
  “好吃,再给我夹一块。”他抓住我的衣袖摇了摇,另一只手指着面前的已经烧开的火锅,一个个气泡正从锅底争先恐后地冒出来。
  喂喂,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混蛋啊啊啊啊啊!我叫你们吃,我叫你们不管我!”米米大吼一声跳上了餐桌,两手抓住锅巴,竟将滚烫的火锅抬了起来。
  “呜呜,可可你竟敢不管我,竟敢夹肉给他吃!我看你们吃什么!”
  米米一仰头,两手一斜,火锅的汤水便咕噜咕噜地流到了她的嘴里!
  那可是,刚刚烧开的火锅啊!
  米米,在饭桌上,吃着刚刚烧开的火锅?
  这不是在做梦吗?我们不是正在查克大叔家,高高兴兴地吃羊肉吗?
  哐当一声,米米将已经空了的火锅随手砸在来查克大叔的头上,原本来回翻滚的大叔抽搐了几下,随即一动也不动了。
  抹了抹嘴,米米和豆角对瞪了几秒钟,突然露出了邪恶的微笑:“你很得意吧?你以为我终于暴露了吧?喵!你不要以为我好欺负喵!刚才的一切,统统会被消除的喵!”
  “喵!猪头卢!还不快给我滚出来喵!”
  米米抬起头,冲着天花板大叫了一声。
  猪头卢?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唉,米米小姐,这可不在合同的范围内……”天花板上传来一声沉重的叹息,随即“嘭”的一声巨响,一个猪头人身的怪物竟然从上面落了下来。
  “合同个屁,你要是不帮我,我就把你工作时偷拍的视频寄到猎魔人工会去喵!”米米好像将军一样挥了挥手,“现在,你就给我上去抓住他喵!”
  “你你你竟然还偷拍了视频……!”猪头人急的大叫了一声,米米皱了皱眉头,从胸口掏出一张光盘,在它面前扬了扬:“我都已经贴好邮票了,你还不快去!”
  “唉,兄弟,我们又见面了,没想到这么快……”猪头人扭过头,向我伸出了手,“一天两次,你也真是倒霉……”
  一天两次?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连这样的怪物都出来了,难道这个世界已经坠入地狱了吗?
  “快走!”胳膊上突然穿了一股强大的力道,身体不由自主地飞了起来,我痛得哼了一声,却看到豆角正拉着我的手臂,飞快地移动着。
  这小子,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
  “愣着干嘛?快给我追喵!”看到我被豆角拉走了,米米急得直跳脚,抄起一双筷子向猪头人扔了过来,正好插进了他的鼻孔。
  “唉,最倒霉的人,其实是我啊……”嘟囔着颓废的话,猪头人向我和豆角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并顺手解下围在身上的铁链握在手里,上面泛起了丝丝亮丽的白光,
  此时,我已经和豆角冲到了蘑菇南街狭窄的街道上。
  
  “可可,你知道蘑菇南街上有食人族和食尸鬼,还有好多好多其他种族吗?”豆角的声音淡淡的,一点都不像在高速奔跑时发出了。
  “……我现在相信了,连猪头人都出来了,想必还有其他种族吧!”我喘着粗气,一边向后面张望,那个猪头人还真追过来了。
  “那,你会离开这里,离开我吗?”声音似乎变得有些颤抖,看来豆角也有点累了。
  “说什么傻话呢,我当然不会了!这里还有查克大叔,米米他们,当然还有你,我是不会离开你们的!”
  “那万一,你被后面的猪头人杀死了……”
  “人之所以勇敢,不是因为缺少脆弱的灵,而是因为找到了强大的借口!”
  咦?我为何会说出如此臭屁的话?
  不过没时间犹豫了,猪头人竟射出了一道白光,直直地向我们飞来,我用力摆脱了豆角的手,回过头迎向这道熟悉的白光!
  
  “我就是,蘑菇南街最勇敢的人!”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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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198608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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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不懂这个短篇到底想说明什么……单纯的猎奇……?
发表于 2009-8-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人看呢…顶上去…
其实某最欣赏的文还是在玩笑的气氛里讨论严肃的主题。本文正如此。虽然有些地方处理得还不够成熟,但作者想必用了很多心思。那么,个人看法如下:
1.一篇文章的观点没必要太杂。比如关于猪头人是不是人的那处,好像和文章中心关系不大吧?虽然对于之后的情节发展有一点铺垫的功用,但这种横生枝节的段落写得太详太多便会误导读者,让人分不清那些是重点。
2.作者本人对于这篇文章持什么态度呢?一些地方的确能看出您很认真地在思考琢磨,一些地方却又无聊地搞笑或夸张。诚然这些描写也能让人物变得有血有肉,不过有着内涵的东西还是不必包装得过头吧。
3.这是我对本文的个人理解,可能不成熟,这里放出来和大家分享:文中前后提到的“借口”究竟指什么呢?弱小的借口,大概是身为普通人类与身处平凡日常的自觉。我们认为普通和平凡便是自己可以触及的范围,以此为借口对于界线之外的事物发生恐惧。强大的借口…莫非指遗忘和逃避的权利?若真是这个,那么文中给出的理由就牵强了。不知诸位有何看法?
………………
以下是无聊的纠错:
1.肢体被洞穿脚踝的说法很诡异。
2.仓库的屋檐实际上在仓库外面吧…
3.人要先睁眼再点头,反过来的话…

献丑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3# zerwei
感谢你细致的评论,在原创区发了不少文章了,得出的心得就是太长的,太闷的不会有人喜欢看,所以特别加了一些其他元素,看来效果也不好……
说句老实话,这篇文章本来是要烂尾的,后来咬咬牙写完了放出来,所以前后有些矛盾。
其实是发现,这些东西太难驾驭了,所以随后庸俗了,这点是我的失败。
再次感谢。
发表于 2009-8-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失敬了,原来您写文的目的是想让原创区的人喜欢看吗…
开玩笑的。在论坛上贴出自己不算成熟的作品的理由应该在于练习吧?无所谓有人喜欢或指责又或无视。毕竟这里也说不上是热闹。尝试不同的技巧风格题材篇幅、再向理想的方向进步,总好过为了取悦不明受众而为难。
至少在我看来LZ您有自己特色的文字要比某些用标准轻小说笔法写出的很多人能看懂又说好的东西有价值些。
发表于 2009-8-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容某家调整一下评论的语序
有种前人之述备矣的感觉
首先  觉得顺序有点混乱  有点让人无法看懂
其实乱也不是太受欢迎的特点吧  
在自我风格和大众喜好之间平衡不太容易吧
我目前的做法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先写完
然后按照大众的方向改一篇{不好意思我喜欢写又长又闷的}

目前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被藏在字里行间了
不是所有人都会认真分析的呀 而且出于保护视力
请慎重排版

这样的文风其实算是受欢迎的  我觉得这个在清韵可能比较流行

其次  有些因果缺失  至少让我们先有个大概的背景再展开故事
现在的感觉是  从天上掉下的主角站在白色布景前面  然后走几步  彩色布景突然出来了
比如说请在米米在长出猫尾巴之前让读者准备一下
让她的尾巴和举止显得合乎道理

千万不要把鳄鱼从气窗扔下来

不过优点也有很多  我觉得好好整理一下 发到奇幻去可能会被录用
那边喜欢这样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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