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体中文

轻之国度

 找回密码
 注册(右键在新窗口打开)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2|回复: 5
收起左侧

[诉讼] 第七适能者抄袭文章!请管理员给与处分!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5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下乃百度贴吧里的“假面骑士吧”的吧民,石森里昂。

在下希望管理员能够给与“第七适能者”因为抄袭别人的文章并纳为己用而得到处分。

这是在下的友人在2012年情人节那天,下午写的:

http://tieba.baidu.com/p/1413207752

而“第七适能者”竟然在当晚就抄袭了:

https://obsolete.lightnovel.us/thread-402347-1-1.html

还请管理员明查,并让个没有公德心的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谢谢。
发表于 2012-2-25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 只要PM要求让其标明转载及出处就是了吧..   =___=  楼主淡定点
发表于 2012-2-25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9gal.com/read.php?tid=313569&keyword=%B7%D6%CE%F6
在cx我也看到一样的文章
难道真是抄袭?
发表于 2012-2-2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要把[討論]換成[轉載]吧喵
发表于 2012-2-2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pm第七适能者,看他出来怎么说
发表于 2012-2-2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适能者   2012-2-25 12:28
与其说是抄袭,不如说是转帖,不过我没注明原作者。可以当做是无注明转载进行处罚就行,原作者那边我已经道歉了

他经常转帖,相信也不是故意的。不过他没加原帖出处也不是第一次了,再加上这次分类也没标注转帖,所以对他进行扣除发帖主题所得的2倍40QB。
也已PM他尽快加上原帖出处和更正分类。

评分

参与人数 1轻币 +1 收起 理由
猪扒杜松子 + 1 这头像好棒,我喜欢

查看全部评分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轻之国度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5-19 20: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