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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为什么封我的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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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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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yryan 于 2008-6-27 19:01 发表
[url=https://obsolete.lightnovel.us/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24933&ptid=62095]这是不是过分了点啊?在下就对某个MJ评过一次.为什么删我全部MJ?
公告说情节严重降积分,那么算在下评分情节严重好了.虽然实际上只给自己一个MJ评过一次分

删我其他MJ的原因有么?论坛的规定有不许人注册MJ么?在哪?在下怎么没看到?

希望能给个说法

你不要以為後台查不到
你評分何只一次了
我貼的只有834L
難道你在836L的評分不算嗎

一來論壇不主張使用過多MJ
二來從評分記錄中看到了你評自己MJ的評分,故在合理懷疑下相信被評的分全部都是用來支援主號的。

其實你評了多少有問題的分,也不用我全部列出吧。
單是給「囧rz」這人的分已經不合理了吧。

在那帖我已經說了,開打工MJ論壇的確沒有禁止。
但這也不是甚麼值得慶祝的事。
今次處理那些MJ也不在此點,而是出於合理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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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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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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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管理层意见一致...论坛没有限制MJ..但是..绝对不允许会员使用评分来为自己的MJ加分...本来论坛是要取消一般的会员的评分能力的..但是考虑到会员评分有助提高积极性..所以仍然保留加分的能力..对于此类事件..我们都是严惩不待的..斑竹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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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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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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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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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yryan 于 2008-6-27 19:17 发表
大量的不编辑发贴就是不希望一会儿谁跳出来说什么你原来贴子不是这么说的
没有被评分过的MJ为什么要删?
因为BZ觉得想删么?

這個是我提議的
而管理層也認為沒有問題
既然MJ牽涉入評分的事件
我便提出了刪號的懲罰

原帖由 jackyryan 于 2008-6-27 19:21 发表
继续等解释.BZ请去把评分记录拿出来.在下自己记性倒是不坏.很清楚自己评过多少分

昨天本来已经处罚了.BZ提示说下不为例
这个2次处罚也不想多说什么
在通告之后评了1次分(2连贴)就降积分.那就算情节严重好了.
现 ...

你所說的那個處罰,是立即的處罰。
本來就有繼續查、再補罰的打算。
=====
你再注冊MJ,論壇的確不會禁止你。
不過,我先說明,如果下次MJ再牽涉入評分事件,處理方法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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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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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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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yryan 于 2008-6-27 19:27 发表
在下不知道什么叫管理层
在下知道什么叫版规
不要说得在下跟恐怖分子一样需要专项讨论
都21世纪了,必须玩连坐么?

我只能說
規則是死的
處理手法才是生的

在論壇嚴打評MJ分的時期
今次的事件是為了殺一儆百

的確,處罰是有點嚴厲
不過,這也是評分行為的相關代價
发表于 2008-6-2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yryan 于 2008-6-27 19:33 发表
在下已经不指望MJ可以被恢复.
反正所谓的管理者,为了那一点所谓的权威性,.是不可能更正自己的行为的
在下只是想把事情说清楚.

PS:顺便拿个翻...



如果要权威性的话..我们其实那时侯的想法是把你主号封了....我想MJ和主号哪个重要你可以掂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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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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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處理手法就是這樣
這不會改變

我只能說,以後做任何事之前,也要想清楚需要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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