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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禁止MJ打工的宣传做的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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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在水库才听说不能用MJ打工,但我在各处都没找到消息,直到打工才见多一则规定.
    我觉得禁止MJ打工的宣传做的还不够,不知到诸位打工是怎么样,我是为了赚钱才点广告,开了打工页直接奔广告领工资,一刻也不愿在广告栏多待,所以一般也不会注意那满是病句的广告栏是否会多一条规定(即使红字也一样,之前说了我是在水库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我觉得怎么也要群发个公共消息或置顶一帖,做的醒目点,否则到时难免惹上争议.
    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08-7-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呃..这个我会去和管理员说的..
发表于 2008-7-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偶再来补充一点算了~公告里最好写清惩罚规则,比如发现一个MJ打工予以什么惩罚?发现多少个MJ同时打工予以什么重惩?这样可以打消一些心怀侥幸心理的人的念头和到时候找种种借口。
     还有就是如果把每个MJ分散时段错开时间打工的话会不会就很难查到呢?还是在IP上做限制比较好。
发表于 2008-7-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只要做的不太过分就没有问题的吧……

要是一堆马甲,确实应该被群殴;要是一个两个,个人觉得无伤大雅嘛~~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LS说,一个两个,究竟一个还是两个?总之条款太模糊,一句惩罚了事.应当明确.
发表于 2008-7-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公共消息还是该放的
发表于 2008-7-6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認為應該在公共消息通告一下,另外也寫清楚詳細的罰則和違規條件等等
发表于 2008-7-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允许一个两个的纵容和没有规定一样,至于具体的操作手段,还要看管理层的手腕了。
发表于 2008-7-7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纯粹是为了增加网站收入…
发表于 2008-7-7 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点广告的话,同一个IP几分钟内点几次算不算多次点击...
不算的话,就限了IP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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