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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之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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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 【也许是幻想】命运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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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没办法,一开始就是一套又臭又长的前言……

       曾经有个逗比,他想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为此他花了三年的时间来断断续续的构思,等到素材积累到差不多的时候,他却发现了自己似乎没法写出一部理想中的“伟大作品”,于是他挠了挠头,调整目标为“出色的作品”,可是当他动笔了一段时间后,却又发现就算如此写起来也很费劲……

      不管怎么想都很悲哀吧。他想在这部作品中真实表达出自己想表达的一切,描绘自己的半生,可是既然是想要真实,那便容不得虚妄,他不得不批判自身的一切,以便能够接近理想中的完美,毫无疑问,这使他感到痛苦,即使能够忍耐并继续写下去,那份苦涩感也严重影响了他的发挥。但是这个时候一部新的作品构思却在他一次醉酒后被记了下来。

      于是他就决定要写了。





       嗯,虽然之前写过一部同人并且在轻国发表了,不过那时也同样被痛苦的情绪所困扰,所以出来的东西也同样……自己读了也会觉得难以下咽啊,而且对于长篇小说的写作来说,要积累的东西理所当然也要更多,所以!就在自己梦想中的“大作”完成前,先来一篇练练手吧。

       “年轻”的时候,我觉得轻小说算是个很了不起的题材,虽然比不上古典小说厚重,但是就自己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十几个系列的轻小说来看,确实很有趣,如果说古典小说是防空反潜无所不能的大吨位巡洋舰,那轻小说也许可以算是小巧玲珑的鱼雷快艇……虽然这么解释可能让人更不明白了吧。可是如何给轻小说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呢?说到底我也搞不清楚,可是就算如此,有时候也会冒出这样奇怪的想法:如果将来要成为一个作家,那就当一个轻小说作家吧。

       然后我大概地浏览了很多轻小说,包括日本的,国产的,虽然说来惭愧,这方面的东西是从轻国的某“友站”那里了解的。可是看了一部分后才发现,这算是什么嘛,如果净是带着强烈玛丽苏、汤姆苏风格的作品的话,那和某点文学网还有什么区别?就算不是,如果一部作品的主旨不过单纯是卖萌、卖肉、卖蠢等仅供读者或者作者自我满足的内容的话,那这种带着某种恶俗的标准化被诌出来的作品,又有什意义?

       在我看来,这种九流货色,根本不足以被称之为“作品”嘛。

       也许是我偏激了,这种供人消遣的作品的目的,就是供人消遣,它们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可是,我却依然固执地认为,以上所列举的小说,不能称之为轻小说,而写出它们的人,也不能被称之为作家,不过还好现在人们给这个群体给了一个恰当的称呼:写手。

      所以在轻国发的话,似乎会很完美呢,这里会少一些浮躁的人,多一些真正热爱轻文学的人。虽然声称只是练笔,为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做准备不过一定会认真对待的,就算没有几个人看也好,我总觉得为自己热爱的事情而做点什么,永远是值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序幕
      

    “我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原来换了一张面孔的你,居然就是我日思夜想的布兰德!”我的泪水缓缓地从两颊流下。我用衣袖轻轻地抹了抹脸,害怕真把妆容给哭花了。
    “啊!都是命运!正是因为命运才能让我和你在这里再次重逢!亲爱的菲奥娜啊,愿我们从此不再分开!”
       约里克大叔正用他油腻腻的大手拥着我,可是从他的表情里我看不出来什么真情,只有无尽的猥琐和欲望。我勉强地忍受着他灼热的目光和带着劣等酒味道的口气,用颤抖地声音做了结尾,“啊!布兰德先生,不用再为此而感到烦忧,我坚信,上帝和女王会保佑我们的……”
       然后台下传来了热烈的掌声。约里克大叔看起来还有些意犹未尽,紧握着我的手不肯松开。不过幕布已经降下来了,我不失礼节地挣开,不过还是让他打了个趔趄。幕布再次升上后,全体演员向观众们答礼。在趁约里克大叔还想做点什么之前,我飞一般逃到了供演员休息的准备室。
      我呢,是一个女演员,在这个“弗里德里希剧院”已经做了半年的活计了,直到上个月初老板说学得差不多了才开始登台,因为演技尚属新手中的新手,所以平常只是出演一些配角。不过这一次,我终于第一次出演了主角!但很可惜,这决不是因为我是什么演技天才,原因很简单:女一号卡特琳娜夫人前两天因为和别的男人背着自己的丈夫做了些不三不四的事情,被丈夫用藤条打了个半死,现在脸还肿的厉害,不能出门;而原定的女二号奎因小姐是个醉鬼,昨日酒精中毒掉进河里淹死了。
      所以这次上演的《布兰德的命运》,就只有让我担纲主演了。不过虽然这么说,这部作品也只不过是一个不知名的作家为了挣钱养家赶工做出来的东西,所以无论谁上都无所谓啦,如果真是要上演莎士比亚这种老板所尊敬的作家的戏剧,我肯定还是只能跑跑龙套。我们的老板布劳姆是一个挺有教养的人,他对戏剧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期待,虽然在我们眼中戏剧不过是一种大众的娱乐,是能为我们带来明日伙食的工具,不过他还是希望能把一切做到尽善尽美。他是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不过有一个远房亲戚似乎能和普鲁士王室扯上点关系,也许这就是“弗里德里希剧院”的名称由来吧。
      我在准备室里坐了一会,还没来得及更衣和卸妆,就得开始数数口袋里的便士,想想这些钱能买几个面包给自己的家人,当然啦,女演员们虽然舞台上穿得光鲜——我居然能用上只有有钱人才能用的束腰和钢条裙撑——可是回家时还是得换上那套破旧的连衣裙。就在这时候,休息室没有锁的木门突然被拉开,一位年轻的先生闯了进来,他死死地盯着我,看起来很紧张。我不知所措,只能同样直勾勾地与他对视。他的手在半空中晃来晃去,似乎不知道该放在那里。就这样沉默了一会,他可爱的脸蛋上的肌肉抖了一抖,手握成了拳头,似乎下定了决心。
      “玛利亚小姐,请……请原谅我的冒昧,”他用稍有稚嫩的声音说道,“我……我……我是来自约克郡的德莱文,我一直都很喜欢您你在舞台上的演出……”
       “啊,呃……谢谢。”
       “虽然你可能会感到很唐突,但是我还是要说,我很喜欢你,请问,你……你能……能嫁给我吗?”
       然后我们就又沉默了一会。我捏了捏口袋里的硬币,这无意识的行为也试图用那叮当作响的声音缓解一下目前的尴尬,但是这个动作似乎只起到了反作用,因为他的脸开始发红并抽搐,也许再过几秒钟就要哭出来了。
       不过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只带着鹿皮手套的手把他给拖了出去。我站了起来,终于意识到该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这时那个带着鹿皮手套的人又出现了。他身材高大带着一顶旧式的三角帽,帽檐深深地被拉下,挡住了他的眼睛。身上的打扮和高筒靴让人忍不住想起七年战争时人们的样子,加上脸上淡淡的皱纹,如果再老一些,大概就是传说中那个横扫半个欧洲的腓特烈二世重生了。他用手抬了抬帽檐,道歉的言辞从口中传出。
       “很抱歉,玛利亚小姐,我是德莱厄斯……呃,德莱文的哥哥,德莱厄斯·亚历山大·克拉克。我的弟弟,正如他刚才所说,他非常喜欢您。他的行为有些奇怪,经常做出会让我们……唉……”他把手一挥,“也许使我们太溺爱他了。”
       “呃……克拉克先生是吧,我……”第一次被人这样求爱,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心里是有点小欣喜啦,而且这位克拉克先生虽然着装老旧不合时宜,但看起来不似普通市民,所以……
       讨厌,我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势利了?不过农家的孩子既然总是过吃不饱的生活,这么想也是理所应当的嘛。
       “您的弟弟,看起来……还比较年轻。”
       “是的,他才十七岁。”
       “所以说……”我尝试用布劳姆先生的那种说话方式来应对,这似乎也是一门学问,贵族,或者说有修养的人总是不爱把话说透,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养成的这种习惯,总是让人感到不舒服,不过在这种时候……
       克拉克先生轻轻地摸了下鼻子,温和地说道:“您不考虑一下吗?”
       原来你是支持他的啊!
       “这个……请您和布劳姆先生谈一下,呃……他是这个剧院的所有人。”
       刚才我已经说过,布劳姆先生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而且也从来不会看不起我们这些乡下人,虽然“弗里德里希剧院”的大门上挂着“为王室提供服务”的金属牌,不过剧院也从来不拒绝那些每天只能吃硬面包的人。我刚进城找工作的时候,也是他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避免了年纪轻轻就得给大度便便的男主人当女仆的命运,所以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父亲来看待,虽然有时候他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靠谱,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的瑟庄妮小姐说,他的家里经常有不同的女客出入。
       第二天到了。我觉得克拉克先生可能已经把这个意愿告诉了布劳姆先生,带着一点点不安的期待,我推开了他办公室的门。
    他正在阅读报纸,看到我就把报纸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并热情地招呼我走近些。我大概还能认几个字,报纸上的头条是《新型汽车进行了测试》。
       “那孩子我看了,是有点怪,不过我觉得是个好孩子。不过如果只是恋爱的话,试试也没什么,只是……别太早做出些出格的事情,我的艾瑞莉娅,”布劳姆先生吸了一口鼻烟,然后把鼻烟盒揣到了口袋里,亲昵地说道,“克拉克先生的家族历史蛮悠久了,虽然没什么名气。你要是能嫁给他,生活会好起来的吧。”
       这次他少见地直言不讳地把他的结论告诉了我。
       我已经十九岁了,就这样,我和一个小我两岁的孩子恋爱了。







嗯……作者的废话:因为只是“习作”,所以就来点自我吐槽好了。为什么这些名字会这么耳熟呢?因为他们都是我直接从撸啊撸里面借用的啊!这样做似乎有些随便,可是如果装模作样地编出一大套自己都觉得难受的名字好像也会很蠢……到故事结束,能不能凑够60个人的名字呢?好想看到自己笔下的凯特琳和蔚和金克丝搞个百合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幕:第1场
我很喜欢克拉克先生和小克拉克先生的家。他们的房子位于伦敦西区的母马街上,一幢毫无华丽装饰的类城堡式三层建筑,可是这么大的房子,却只有克拉克兄弟两个人住。还好,这并不代表这里没有什么生机;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客人在这里出入,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神神叨叨的。偶尔也会有一些看起来很正经的人,他们说话都是和布劳姆先生一样的腔调,但是很少有人愿意看我一眼,只是与克拉克先生说一些我听不懂的东西——毕竟平时的我并没有一套漂亮衣服和精致的妆容。

克拉克先生虽然带着不合时宜的假发,穿着上个世纪的装束,但是毫无疑问,他是个与时代同行的人,所以房间里也堆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主要是一些叫不上名的机械,比如说今天,也就是我第四次拜访他们的时候,客厅里原本壁炉的位置被塞进了一架很大的类似锅炉的机械,克拉克先生将其称为是蒸汽机,“可以通过沸水的力量推动活塞干活的东西”。这个怪物的作用不仅仅是装饰,即使不用,也可以通过壁炉而将水煮沸,给这个冬天带来温暖,而且还没有恼人的烟雾。虽然我还没有见过它到底该怎么干活,但是小克拉克先生说它总有一天能代替人来工作。

“那如果让他们干活了,那其他人怎么工作赚钱呢?”

“我想,那个时候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给机器寻找燃料。”

“这种机器不能自己给自己砍柴吗?”

“呃……这我就不知道了。”

克拉克先生微笑着看着我们,给我们准备了一点茶点。

“哦哦!这就是只有贵族们才能搞的下午茶吗?”

“怎么是贵族才能有的呢?还有请你以后别再用‘搞’这个字眼了。”

“呃,抱歉,乡下人这种话说惯啦,”我朝小克拉克先生吐了吐舌头,“我们的下午茶可不会有羊毛地毯和蛋糕……”

小克拉克先生的眼神有点奇怪。

二层以上是克拉克先生的工坊,可是他不让别人进去。我本人是对其抱着很大的兴趣,但小克拉克则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半个月前,这里还有一个女仆,可是在她趁哥哥不在时闯进去后就逃走了,之后逢人便说那里是魔鬼的巢穴。”

“之后呢?”

“之后没有人再敢雇佣她,她只得回乡下了。”

二层的房间里有一个图书室,我虽然认得字不多,但是为了当好女演员,也一直在学习,所以大致还能看懂一些。克拉克先生喜欢读诗集,而小克拉克先生喜欢读小说,此外还有很多物理学与化学类的书籍,当然这些我就完全不懂啦,物理学我知道和那个“蒸汽机”有关系,化学听起来就像是炼金术一样。不过说到这里,书桌上确实正经地摆着一些和炼金术有关的东西,比如说,魔法阵的草图,还有几块不规则的紫色水晶。此外,墙壁上还挂着一支来复枪,下面摆着装着火药和子弹的袋子。

参观完图书室,回到客厅,克拉克先生借故离开了一会。小克拉克先生从橱柜里取出了一点葡萄酒和两只木杯。

冬天已经到了,窗外的天空变得昏暗,小克拉克先生又点燃了烛台上粗大的蜂蜜蜡烛。这是情调吗?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歌剧里扮演的各式各样的贵族角色,可那些都是故事里的角色而已,与真正的我没有一点相同之处。

小克拉克先生和我一起把甜蜜的葡萄酒送入口中。

头有一点晕,不过我确认这一刻不是梦,这种经历可是人生第一次呀!

小克拉克先生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蒙。

按照老爹在乡下时给我讲的恋爱故事的情节,这下就可以在酒精的作用下和小克拉克先生接吻了吧!我有点兴奋但羞涩地想。

“艾瑞莉娅,我想……”

“住嘴,亲爱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这些对你来说未免太早了点。”我用手指擦过了他的嘴唇,然后坐在他腿上捧起了他的双颊。虽然装出了这么一副成熟的样子,但是我心里也没什么底,说不定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吧。我又想起了布劳姆先生的嘱托,一切不能操之过急……那,那就只接吻好了!

小克拉克握住了我的手,我充满期待地看着他,可是那似乎是他的最后一点力气,因为手很快又垂了下去。

“嗯,确……确实还有点早,明明还是下午,可是我却困得难受……”他用力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就倒在了我的身上。

我沉默了一会,就这样一直等到克拉克先生再次出现,他皱着眉头看了看桌上的红酒,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那温和的表情,把德莱文抱上了他的床。

我逃离母马街的样子是那么的慌乱,甚至还忘记了挂在衣帽架上的围巾。什么嘛,两杯葡萄酒就会倒下去的人,根本就是小孩子嘛,难得我还那么期待……

作为从农村里出来的孩子,只要不是特别贫困,那从小就一定是被酒灌大的——至少我们那块是这样的。虽然这个坏习惯并没有传到我的身上,但从霍乱开始流行那会就如同爱尔兰人一样给我和他自己灌烈性酒的老爹,到了现在依然是个酒鬼。就这么想着,我走回了位于贫民区的自家房子。

说来有些自豪,这桩砖石结构的房子,可算是贫民区的翘楚,尽管看起来破破烂烂,但总比一望无尽的破茅草屋要强,而老爹当初失了地被我接进伦敦的时候,看到这“幢”被我在布劳姆先生的帮助下预支了一年酬劳弄到手的房子,还以为自己被迫卖掉土地其实是交了什么好运呢,但是我没告诉他这个房子的前主人是在他每天经过的房梁上吊死的,理由是还不起借了人家的几十英镑。虽然女演员的收入总不算低,但是为了它……如果老爹不喝酒的话,也许日子就会好一点了吧,毕竟现在满大街都是失业的人,而父亲又不会什么手艺。

我抱了抱来迎接我的两个妹妹,除了老爹,她们就是我全部的亲人了。她们是双胞胎,大点的叫瑞雯,小点的叫蕾欧娜,在霍乱流行那会出生的,母亲嘛——生下她们后不久得了霍乱死了,死前因为腹泻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她是村子里第一个得了霍乱的,邻居们以为是触怒了上帝,因为她不怎么爱去教堂……其实村子里面也没几个人去教堂,就连牧师也只是一个从神学院辍学的学生,可是关键是大家都知道她不肯做餐前祷告,因为她觉得非得唠叨两句“感谢主赐予我们食物”很蠢,毕竟餐桌上的牛奶是她从奶牛身上挤出来的,而奶牛是她每天拉出去吃牧草的,所以归根结底还得感谢她自己,和上帝没什么关系,至于草是怎么长出来的,她管不着。

总之,因为种种渎神的理由,在去世后,老爹和邻居们架了个火堆把她和她生前穿过的几件旧衣服给点了,说这样可以净化她那受到污染的灵魂,我和克拉克先生聊过这个问题,他对母亲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同时又表示烧了尸体是好事,因为根据一些研究资料,霍乱是从死尸身上传染出来的。

我把篮子里克拉克先生送给我的蛋糕分给了妹妹们,嘱托她们给老爹留一点,而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可能正在斯维因先生开的小酒馆那里喝酒,并且扯着有的没的事情。

一周后剧院准备排练莎士比亚的奥赛罗,蕾欧娜和瑞雯吵吵嚷嚷地要跟我一起来,理由是她们已经提前砍完几天要用的柴,也洗干净了自己的衣服(天这么冷真是难为她们了),而且很想看看姐姐是怎么工作的。我牵着她们的手,走进了剧院布劳姆先生的办公室,他大度地摸摸了她们的头,说只要不捣乱怎么参观都行。

卡特琳娜夫人终于能出门了,脸上还挂着泪痕,我们在揣摩剧本的时候她的脸红得很,因为作品中清白的女一号被丈夫怀疑与他的部下搞(抱歉我还是没法改掉这个词)出了一些不忠的事情,而负责杂务的瑟庄妮、丽桑卓和艾希三位小姐则在舞台布景下轻声讨论着关于卡特琳娜小姐的风流韵事以及她丈夫对此作出的“杀了你”的宣告,两个妹妹在舞台布景那里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对系着缆绳的布景机械很感兴趣。

我则在这出戏剧里毫无争议地继续担当雅格的妻子爱米莉亚这个角色,当然,要不是奎因小姐淹死了,这个角色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了,原本还有一个替补的女演员,可是一个月前她就因为偷了剧院的东西被抓走了。真不知到哪天才能真正成为主角呢?

排练渐入佳境,就是卡特琳娜夫人的声音总带着点颤抖。

苔丝蒂蒙娜(卡特琳娜夫人):唉,他被人陷害,我的一生也就此断送了!啊,我的主,把我放逐,可是不要杀我!

奥赛罗(约里克大叔):已经决定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你的死是必然的,因为你的美貌,你的不忠。

苔丝蒂蒙娜(卡特琳娜夫人):那么让我做最后一次祷告吧!

奥赛罗(约里克大叔):太迟了。

说到这里,按照剧本的指示,约里克大叔轻轻扼住了卡特琳娜夫人的喉咙,少见得没有什么其它的他经常对我做的不雅动作,大概是确实考虑到了她的心情太差吧。

到我了,我从幕后的拱门布景下冲了过来。

爱米莉亚(我):将军,将军,将……

这时传来“轰”的巨响,那个木制拱门布景掉了下来,砸在了我刚才站立的位置。大家都被吓了一跳,一齐暂停排练而去查看情况,而我更是惊魂未定,刚才差点就……死在那里了,可能还是被木板斩首。

原因很快就查出来了,蕾欧娜扳动了降下布景的开关,而它之所以会不受控制地快速下降,根据机械师维克多先生的说法,则是因为装置年久失修。维克多先生是个胆小怕事的人,现在他正在旁边瑟瑟发抖,因为对装置的维护可是他的本职工作。我正要狠狠地揍蕾欧娜一顿(虽然我很疼爱她们,但是就算如此这顿揍也免不了),布劳姆先生却来到了舞台上,跟在后面的人却是克拉克先生。

布劳姆先生向我走过来,让我跟他来一下。他没有责怪我把妹妹们带过来,但我还是忐忑不安地跟着他们两个走到了办公室。这次克拉克先生少见地没有戴假发,他把帽子摘了下来,露出了一头剪短的金发:“呃……玛利亚小姐,不,艾瑞莉娅,我可以称呼你为艾瑞莉娅吗?”

“嗯……可……可以。”我有点不知所措,用眼神向身边的布劳姆先生求助,而他只是一副很遗憾的表情,用大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虽然我知道这样做很不应该,也很对不起你和德莱文,”他似乎在斟酌着遣词用句,“因为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所以说,我也很遗憾,艾瑞莉娅,请你……”

“嗯?”

“和德莱文分手好吗?”

在此之前我飞速设想了无数种可能性,但是我从未会想到如此结果。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他。
作者的废话:玩梗开始玩得飞起了么!上单的艾瑞莉娅、瑞雯和蕾欧娜是主角三姐妹,背德的卡特琳娜,负责杂务的寒冰三姐妹,还有德莱厄斯兄弟……作品的章节结构将仿照戏剧,虽然内容完全不是就是了,有点挂羊头卖狗肉啊!还有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有大体的想法,这部作品写得却有如此的热情!看来是传说中的“无心插柳柳成荫”了……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排版方式呢?微软雅黑这种字体不是很好啊……还有,为了写这玩意而费尽心力查历史背景资料真的很麻烦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克拉克先生会要我分手呢?因为家庭?出身?还是克拉克先生给德莱文介绍了一个新的未婚妻?这一切都有可能吧。我咬了咬嘴唇,又不由自主地晃了晃口袋里的零钱。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德莱文,除了外表还算俊朗,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能够吸引我的特质,但是我就是不愿意分手。

人们歌颂的爱情似乎总是缺少点理性的理由。

“我不分手。”我仰着头瞪着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不问理由吗?”

“反正是因为我身份卑微嘛,还用问?对不起,我……现在还在排练《奥德赛》,一周后就要上映。失陪了。”

第1幕:第2场
    我已经不能再去克拉克先生家里去了,当然他并没有明确说我不受欢迎,我只是讨厌和他碰面。克拉克先生似乎没有告诉他想要他和我分手,真是个奇怪的人呢。既然如此,我也强颜欢笑继续和他在一起。如果我没有什么演出或排练的任务,我就和他在伦敦繁华的街段或我家所在的贫民区乱逛,我觉得我们从这段不长的时间里学到了很多。
      
       我们很快第一次在斯维因先生的小酒馆旁边的桥上接吻了,不过这和酒精就没什么关系啦。在瑟瑟寒风中我依偎着他,忍受着对面街上的屠宰场传来的阵阵臭气,谈论着周围发生的事情。他对我们贫民区的一切都很好奇,什么都想摸摸碰碰,以至于最后被斯维因先生家的那条疯狗追了半条街,还是我把狗赶走的。那时他抱着我瑟瑟发抖,脸上挂着泪痕,活像是一只打了败架的小狗。那一刻我感觉他似乎不太像我的恋人,更像是我的弟弟。

期间克拉克先生也找了我几次,眼神一次比一次迫切,态度一次比一次诚恳,然而我的回答却也同样坚定:“反正就是不分手。”其实我知道只要他愿意,恐怕很容易就能强行切断我和德莱文之间的联系,只是他不肯那么做罢了,一定是不愿意伤了他的心吧。

“就算是分手,也要告诉我理由吧?”

“抱歉,我不能说。”

即使德莱厄斯在我眼中是那么值得被尊敬,听了这样的说法我也想揍他。

有一天,德莱文刚到我家,斯维因酒馆唯一的侍者潘森就跑过来,要我把醉倒的老爹拖回去。潘森其实只有13岁,他似乎蛮喜欢蕾欧娜的。在搞定了老爹的问题后,我们一起到了酒馆。

他向斯维因先生借了烟斗,说想要试试,结果劣质的烟草呛得他似乎要把肺咳出来。

“别抽了。”我把烟斗从他手中拿走,然后自己抽了起来。

“女人抽烟斗?”

“嗯,和你一样,我,其实也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克拉克先生最近怎么样?”

“别总用恼人的‘克拉克先生’,我看叫他德莱厄斯就行,毕竟咱俩是恋人,”他咳嗽了一声装作一副成熟的样子,“他最近有些奇怪,白天总是带着黑眼圈,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有时候白天也不出现,我以为他出门了,可是过很久——也许是晚上,才能看到他从三楼下来,然后招呼女仆做饭……啊,忘了告诉你了,他招了一个新的女仆,叫安妮,才16岁,可能思想有点奇怪。”

我对那个女仆没什么兴趣啦。

“他在做什么研究吗?”烟斗的火灭掉了,“潘森!给我一根火柴!”

“也许是吧,可是你知道,我不能……呃,确实不对……”

“如何不对?”

“他有时候还会偷偷地看着我,如果我注意到了,他就会把目光移开,还会自顾自地念叨:‘没有时间了。’你觉得,是什么没有时间了?”

“我怎么会知道呀。”

一直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是说我,其实内心还是惴惴不安的。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情,大概在被日常的生活与工作包围中被淹没的我由于突如其来的爱情生出了某种感伤主义,而对这种感情的追求让我忘记了对面包的渴望。当然这份“感伤”没能持续太久,在此不久后,德莱厄斯先生邀请我去他家里打扑克牌。

哈!这一定是一个和解的信号,应该是他放弃了自己的无理要求了吧?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把让我们分手的想法向德莱文挑明,并进一步劝告我。我盘起了头发,穿上了自己最破旧的一套衣服,这是一套当下时兴的男装,即使上面打满了针脚杂乱的补丁,也依然很容易能看出它年轻时英气逼人的样子。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说不定是想向德莱厄斯示威,不过这样的我似乎也很孩子气。

那个女仆……嗯,应该是安妮。安妮开了门,我脱下了自己有多处缺损的硬顶礼帽,向她略一行礼。我像个大大咧咧的熟人一样,把帽子扔在了衣帽架上,德莱文呆呆地看着衣帽架的木柄从帽子的破洞里穿了出来。

德莱厄斯疲惫地坐在沙发上,带着德莱文说过的黑眼圈,他好像对我的这副尊容没有特别惊讶,这让我有些不开心。他旁边还坐着一个人,而这却轮到我惊讶了:他的穿着比我还破,虽然还算干净。如果把德莱厄斯的那套上个世纪的装束穿到下个世纪,可能就是他的穿着。我从下看到上,那些碎条条比抹布还不如,直到看到了他的脸。我假装礼貌地端详了一阵。

“哎呀!这不是弗拉基米尔吗?”那张无论形状和颜色都神似胡萝卜的沧桑面孔,让我想了起来。

“你认识?”德莱文回过了神。

这位弗拉基米尔先生在这一带还算比较有名气的,我经常见到他,他要么在剧院里,要么在剧院旁边的下等酒馆里,一身标准贫民的打扮。如果有人肯跟他说话,他就会开始讲自己家族的光辉历史与没落经历,然后是对命运的感慨最后加上自己的理想,虽然这个理想基本上几天就会更改一次(顺便一说最近的理想好像是带着荣光回到特兰西瓦尼亚,瑟庄妮小姐告诉我的),至少白天是这样。他自称是一个吸血鬼,是贵族,但是他没有獠牙,怕不怕阳光倒是不太清楚,毕竟伦敦多雾。他的“家”就在我们剧院旁边的桥下面,这种人我们一般称其为疯掉的流浪汉。在布劳姆先生给他一份杂工的工作之前,他一直住在教堂里。

教堂的嬷嬷可真善良,会收留不信上帝的人。

他好像不太认识我。他高傲地抽了一下鼻子,再一次向我表明他是一个贵族,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用绣了花的餐巾抹了一下嘴。德莱厄斯先生用手抚了抚手中的扑克牌,从中抽出了从7到A的牌。

“皮克牌吗?我玩得不太熟练诶,不过事先说好,我没钱用来赌哦!”我好不羞愧反而带着某种挑战的心态对德莱厄斯说道。

弗拉基米尔先生傲慢地给我扔过来了几十个便士。

“那就一局一个便士好了。”我同样傲慢地说。

由于彼此之间根本没什么共同话题,四个沉默的人加上旁边沉默的女仆,气氛相当沉闷。而且由于我的提议,一局只赌一个便士,使得时间变得更为无聊。我总是输。

安妮不紧不慢地洗着牌。德莱厄斯突然开口:“你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输吗?”

“大概是运气不好吧。我想我也不太聪明。”我随口回答道。这时我已经极度无聊,突然想起了在窗户税之后国王开始征扑克牌税,不由得笑出了声。

他们一定觉得我对自己的智力自暴自弃了吧。

“皮克牌需要一些技巧,可是也不是太多。你来洗吧。安妮小姐,请把扑克牌给她。”德莱厄斯对女仆也很客气。

我心不在焉地发牌,这时德莱厄斯在笔记本上写了点什么,然后将纸撕了下来,交给了安妮。

弗拉基米尔成了大赢家,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给我的硬币一个个回到了他的口袋里。当我把40个便士全部输光的时候,安妮把那张纸给了我看。

第五局 输
第六局 赢
第七局 赢
第八局 输
第九局 输
第十局 输
第十一局 输
第十二局 赢
第十三局 输
第十四局 输

看样子是对我打牌结果的预测,全部是正确的。

“……你们已经合伙算计我了吗?”我有些生气。

“没有,亲爱的……德莱厄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德莱文激动地问道。

“就是说,他可以预测未来。”弗拉基米尔还是摆着那么一副脸,手上捏着一个便士。

这是玩笑吧?他们当然可以通过牌技来控制我的输赢,但是皮克牌的打法正如德莱厄斯所说,虽然需要技巧,但是运气同样重要,如果只是瞎猜,全部都中的几率也太小了吧。德莱厄斯无言地点了点头。

“我们玩骰子,”我用力盯着德莱厄斯,“只比大小,你可以试着再预测一次。”

然后他甚至连每次几点都写了出来。这次再也找不到什么猫腻了。我叹了口气,难道,他让我和德莱文分手,是通过某种方法预测出了什么?


作者的废话:我已经厌倦了玩梗了,很快就厌倦了……但是不玩梗的话,立刻就不会写了……失格了失格了!我要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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