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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筱小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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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短篇] 【现实系】打错的电话 (伪·仿乙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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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平白的直述..这孩子那之后竟然也没有心理压力或是精神困惑或者是等等心理障碍?
强大的心理内脏自动修复功能..好长。一句话,这应该算是恶搞文吧.
发表于 2008-8-2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個人是很喜歡這種風格的。可能是因為我自己也是乙一的粉絲的緣故。的確從中可以看到一點點他的影子。
不過咧~文章還是保存有自己風格的,跟乙一并不是完全相像。我也不贊成完全模仿。
部分描寫模仿,風格模仿,短期是無礙的。
但是不要單純模仿單一作家的作品,可以博采眾長,鍛煉自己在不同風格,題材上的能力。
長期模仿呢,對于想要創造出一篇真正屬于自己的文章是很不利的。
所以,最后對一個作家的模仿期要短而精,并嘗試自己分析他的長處與短處。
2.
整體行文非常流暢。段落與進展都不會有特別突兀的地方。有部分錯別字,例如【反映】應為【反應】,部分【的】字應為【地】字,因為后面接的是動詞而不是名詞。
3.
的確感覺懸念感不強,從一開始看到電話里是女聲那處,就猜到結局肯定是那樣。
而且連中間的過程,主角一邊對話一邊忙自己事情的那種不協調感也能猜出來了。
使得我在中段開始,注意力因為自己的猜測而下降了。
4.
上面的提到的不協調動作,我私以為對比還能更強烈些。
不過可能也和作者追求的平白語感有所沖突。要看作者本人的取舍了。
從百無聊賴中抽取出精彩的故事,應該能很好地吸引讀者的眼球。LZ在這方面還可以再加強一點。
在懸念感,平直和對比中再加強一下,應該會成為很吸引人的文章。
5.
不知道為什么,我看完第一印象想到的竟然是GOTH的男主。GOTH給我印象特別深刻的就是乙一使得大家都有錯覺,兇手就是男主,但是事實上每次都不是他……唯一一回沒感覺出來的就是某男綁架女主到廢棄建筑,男主跑出來救他的那次,錯覺感不強。
6.
其實文中應該準確地說,是謀殺吧。
男主以語言作為工具,在勸導女子嘗試自殺。
可能女子只是對生活感到了無意義與厭煩,想要逃離這種索然無味的生活。
“我想死。”并不代表真的想死,而是指逃離現有狀況的意思?
恰好男主的語言成為了導火索。
而從男主的某些描寫,對女子割腕時候的想象,可以看出,他并不是完全不能預知的。
相反,還帶有一定的期望性。
可以說是,沒有留下證據的謀殺。【電話記錄不代表電話錄音……嗯,只有記錄是沒辦法說明什么的。】
7.
至于為什么說是打錯的電話,而且每次都能打到男主那里,我也不明白。的確有待解釋。
8.
女子的形象不夠豐滿,或者多加著墨會加深印象。個人感覺反而沒野貓來得鮮明……

這是我的一點個人讀后感。僅供參考。
==================閑聊的分割線==================================
其實乙一現在的寫作路子也很寬了哪~不過看KIDS的時候整個人情緒無法抽離。。。

不過個人還是很喜歡乙一的懸疑小說的。聽說他最近想嘗試戀愛小說……真可怕。。。打算跟寫《戀愛寫真》的某某一決高下麼……
=================回LX的分割線===================================
根據我看過的訪談來說,乙一的意思是真正的戀愛長篇小說。發生在日常的平淡卻感人的那一種。=-= 《只有你聽得到》嚴格來說,是他早期的作品,而且也不長。。。我是沒把這篇作品歸類在戀愛小說里的。嗯。。。這是我們各自定義不同產生的誤會了=V=。

[ 本帖最后由 nobackwards 于 2008-8-25 22: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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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语感=乙一+九把刀。。。(话说这两人风格倒是很相似。。。《楼下的房客》太恐怖勒。。。)

莫非作者是要控诉高考??

男主心理确实阴暗。。不过指导他人自杀的方法在下也是干过的。。。

倒是对男主最后的平静表现很奇怪。。仿佛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难道是谋杀。。。

回LS,乙一也是写过恋爱小说的。。。而且写的很棒。。。 当初看《只有你听的到》看哭勒。。
发表于 2008-8-2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黑暗系?那我要问,还能再黑暗一点吗。
    只是海水淹过脚脖子就说自己了解大海。别惹我发笑了。
女主自杀,男主是捅死她的匕首。没有任何一国法律规定匕首他要接受惩罚。
和自己有某种联系的生命消失,无论大小都是一种改变,将这种改变记录叙述下来比用既定事实结尾是否会更有回味。
我是否能猜测,当男主听到坠楼事件后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因为和他人分享某物,无论喜悦或泪水都是极其沉重的。
从这个角度在开掘一下如何?
    女主的自杀原因又是什么?作者没把她当作主角,只是一个将势能转化成动能的npc。死亡的理念也太过抽象。其形象还不如野猫丰满。

“我想去巴黎。”“我想去尼泊尔。”“我想去帕西提岛。”“我想去蓬莱山。”
“烦死了想去就挎上包走着去啊。”
“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
“那就去死好了。”
  
   活不下去了就去死——也不管自己的尸骸会给环卫工人带来多大的麻烦,物业的年终安全奖也要打折,住过的房间再也卖不出好价钱。
    到死都给别人添麻烦的东西!

    但看完整篇文感觉真是朝气蓬勃呢。
    割腕嗑药还是骑着三轮飞跃黄河壶口,旁人做这些对我的冲击都不会超过在牙根深处呻吟的一根末梢神经。很不愿承认,但这是垂垂老矣的证明。
   ****
活到了点就会死。
唯一不用特意去考虑的,就是死亡。灵长目人科和膜口目草履虫属在这一点上没有区别。
别说想死时就去死是自由,那是秀。
也别说人类活着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策划一场盛大的死亡。你只是暂时受了委屈。
这是我对死亡的私人看法。

如果当时男主说“你丫急什么,该死的时候自然就会死的。”
结果会完全不同。当然那是励志系的题外话了。
感谢 lz 贴文
以上
发表于 2008-8-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话说悬念度……基本接近0呢……大概不是走的悬疑路线吧……

不过标题称为打错的电话…………事实上内文貌似完全没有体现“打错”的含义啊
除了文尾写出“再也没有接到过打错的电话”……但实际上还是跟正文部分割裂的…………即是说在逻辑上有点问题……
发表于 2009-7-28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結局太容易猜到所以沒什麼懸疑感.......
乙一的作品伏筆比較多, 而LZ的則太直接了當了
不過對於新手來說是不錯了!! 繼續加油~
发表于 2009-7-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文章太假了。。。有点恐怖系的感觉,不过个人觉得很空洞。。。
文笔不错。。。不过没想到这么快就结局了。。。(果然是短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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